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电视台专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XKLG20101076
3、首次公告日期:2010年5月7日
4、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
二、更正事项:
(一)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及特殊性,为保证项目质量,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须知第21.4条原为:
“21.4本招标项目是以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以评审。当某一分标的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现更改为:
“21.4本招标项目A分标的采购预算价(a)为人民币捌佰壹拾捌万柒仟捌佰捌拾伍整(¥8187885.00),A分标的有效报价范围(α)为:a×65%≤α≤a;本招标项目B分标的采购预算价(b)为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万整(¥25600000.00),B分标的有效报价范围(β)为:b×65%≤β≤b;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以评审。”
(二)取消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须知第21.5条“21.5当某一分标全部报价或部分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若采购人能够支付并书面提出提高采购预算价,使该分标在采购预算内有三家以上投标人的,此时该分标可继续进行评标。”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26页,A分标货物需求一览中,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增加如下内容:
“6、按货物需求一览表和附件要求,完成本分标总控系统改造所需的所有硬件、服务、软件、软件升级及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必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四)招标文件第52页,B分标货物需求一览中,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增加如下内容:
“6、按货物需求一览表和附件要求,完成本分标播控系统改造所需的所有硬件、服务、软件、软件升级及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必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
“2010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
现更改为:
“2010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六)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原为:
“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
现更改为:
“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5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
(七)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第5条,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增加如下内容:
“5.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质疑与澄清,必须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韦毅锋
联系电话:0771-2273829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