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府 采 购 询 价 函 吴采(询)发[2010]040、041、045、利通询016号 | ||||||
报价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 ||||||
报价供应商 (盖章)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供应商地址 | 联系电话 | |||||
项目一吴采(询)发[2010]040号 | ||||||
名 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器械柜 (档案柜) | 1.8×0.8×0.39(铁皮) | 7个 | ||||
木皮条桌(课桌) | 1.2×0.4×0.76 | 江艺达 | 7张 | |||
拆椅 | 河北仿天坛拆椅 | 40把 | ||||
合 计 金 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项目二吴采(询)发[2010]041号 | ||||||
名 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笔记本电脑 | T6570(2.1GHZ)/2GB/320GB 5400/Rambo/14.1″ WXGA/ATI256MB/Intel 1000AGN/6Cell/Express/7 inl/Modem/1394/Camera/BT/WIN7HB/1+1+C/包鼠 | ThinkpadR400 2784A73 | 1台 | |||
投影仪 | 商务投影机、3LCD、技术规格:0.74英寸含微透镜多晶硅TFT有源矩阵、3000流明、标称对比度、2000:1、标准显示分辨率(1024×768)等 | 爱普生EB-1720 | 1台 | |||
合 计 金 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售后服 务承诺 | ||||||
供货时间 | 三日内交货. | |||||
付款方式 | 项目一和项目二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
项目三吴采(询)发[2010]045号 | ||||||
名 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定压功效机 | TA-5002 | ABK | 1台 | |||
广播播放仪 | T-2074 | ABK | 1台 | |||
无线话筒 | TS-8300 | 得胜 | 1套 | |||
超宽音柱 | CS-660 | 南京 | 4只 | |||
室内壁挂喇叭 | SW | 28只 | ||||
音柱铜芯软线 | 21.5m | 1200米 | ||||
护线管 | PVC2.0 | 500根 | ||||
机柜 | 1套 | |||||
DVD影碟机 | 先锋 | 1台 | ||||
安装调试工费 | 安装调试日期为3天,开挖地沟1200米 | |||||
合 计 金 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售后服 务承诺 | ||||||
供货时间 | 签定合同后十日内交货. | |||||
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转,验收合格后合同金额在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 |||||
项目四吴利采(询)发[2010]016号 | ||||||
名 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装订机 | 银佳YJ-50W | 银佳 | 1台 | |||
合 计 金 额 | 人民币(大写): (¥ ) | |||||
售后服 务承诺 | ||||||
供货时间 | 三日内交货 | |||||
付款方式 |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向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可以针对其中一个项目全部内容报价,也可以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函报价无效。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于2010年5月25日下午15:30前将询价函送达政府采购中心,过期无效; (三)本市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密封并加盖公章,外封皮注明询价函号及开标时间启封,同时参加评标会议。外地供应商于评标现场以传真形式报价,有条件者可参加评标会议; (四)凡没在我中心《供应商库》中建立供应商信誉档案的、未参加2009年度资质审核的供应商需携带资质原件到吴忠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价评标,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库联系人:余丽华 电话:0953-2011093 | ||||||
(五)报价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完整下载进行报价,不得更改配置,否则报价无效; (六)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中标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拒退个人) (七)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报价包括运送、安装、调试、税金及相关费用。 | ||||||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
项目经办人:蒋镜如 电话:0953-2010692 项目监督人:谷远胜 0953-201109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附件:询040、041、045号、利通016号办公家具、电脑、装订机和校园广播系统政府采购询价函.xls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 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