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就 “安徽救灾减灾中心音响二次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JQCGZX[2009]144-5号)原谈判文件中第六.5、条,该条内容最终更正为:1)需求中提出的技术参数,报价人可以选择性能实质上不低于要求的相关产品,须对各技术(配置)参数做详细说明;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报价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其他谈判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