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合肥市滨湖新区广西路等11条道路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项目编号:2010CGAZ0640)第三次答疑及延期开标的通知如下:
1、问:“滨湖变更说明”中,杭州路设备清单、四川路设备清单未涉及产品单价,请问设备单价是否以原“控制价”为准,若以原“控制价”为准,则部分设备价格与“滨湖变更说明”的价格不一致,请明确。
答:控制价见附件“交通监控清单控制价5.31”。
2、问:“滨湖变更说明”中广西路(锦绣大道-南京路)设备清单、扬子江路(徽州大道-广西路)设备清单、洞庭湖路设备清单、湖北路设备清单的设备费中存在总价漏项及计算错误情况,即实际计算的总价应大于变更说明中的总价。能否重新明确各条路的总“控制价”。
答:控制价见附件“交通监控清单控制价5.31”。
3、问:“滨湖变更说明”中的综合概算表中涉及“建安费”,此费用在原控制价中未体现,最终报价时,是否需要另计“建安费”。
答:清单以附件“交通监控清单5.31”为准。建安费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制作)、包装、运输、加工(含加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施工(含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验收、培训、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全部应有或可能发生的费用。
4、问:“滨湖变更说明”中“事件检测器”在武汉路设备清单、湖北路设备清单中,报价为150000。在其他路的设备清单中,报价为15000,此价格是否为录入错误。请统一。
答:设备自主报价。
5、问:本次项目的所有清单,是否以“滨湖变更说明0601”中的清单为准。
答:清单以附件“交通监控清单5.31”为准,且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清单编制范围和依据为交通控制系统设计施工图和变更说明。附件“滨湖变更说明0601”为设计院提供的作为相关变更说明依据,供变更参考,为后附参考资料。6月4日发布的《答疑函》第一条的答复中“关于各条道路的最终招标清单以“滨湖变更说明”清单为准”,此句有误,现删除。
为方便各投标人更好地准备投标文件,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下午15:00整”,现延期为2010年6月17日上午10:00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调整为“2楼开标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2697544;传真:0551-2692067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 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hfzfcg.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