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 广元市朝天区村村通、有线电视前端及网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元市朝天区村村通、有线电视前端及网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 | ||||||||||||||
预审公告: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GYZFCGFT〔2010〕07号 | 公告日期: | 2010年6月13日15时39分 | ||||||||||||
行政区划: | 广元市-朝天区 | 采购包个数: | 2个 | ||||||||||||
采 购 人: | 广元市朝天区广播电视局 | 更正公告: | 无 |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广元市富土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介机构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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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
标书发售方式: | 公开发售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0年6月13日到2010年7月6日17:30分止 | ||||||||||||||
标书售价: | 包件一:人民币200元/包;包件二: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 ||||||||||||||
标书发售地点: | 广元市富土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南侧901号市天然气公司斜对面) | ||||||||||||||
投标区Email: | | ||||||||||||||
投标截止日期: | 2010年7月14日10时30分 | ||||||||||||||
投标地点: |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日期: | 2010年7月14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开答疑会时间: | | ||||||||||||||
公开答疑会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罗先生 13881231376 | ||||||||||||||
其它内容: | 投标邀请 广元市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元市朝天区广播电视局的委托,现对广元市朝天区村村通、有线电视前端及网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YZFCGFT〔2010〕07号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朝天区村村通、有线电视前端及网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电视及网络设备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一:需要提供发电机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无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0年6月13日--2010年7月6日下午17时30分止在广元市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南侧901号市天然气公司斜对面)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包件一:人民币200元/包;包件二: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7月14日10时30分止(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招标人: 广元市朝天区广播电视局 地 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五丁街6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131-83561912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广元市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南侧901号市天然气公司斜对面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138-81231376 | ||||||||||||||
备 注: | 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 ||||||||||||||
采购结果公告: | 暂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