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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浙江省金华监狱机房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0-06-17 来源:浙江金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省金华监狱委托,就机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10631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改造工程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监狱中心机房的东机房、西机房、配电房3个区域内的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结构装修系统、机房精密空调新风系统、机房PDS综合布线系统、机房气体消防报警系统、机房门禁监控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机柜系统、机房UPS系统、机房KVM系统等施工安装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牵头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企业。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及以上(含贰级),电子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含叁级),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贰级(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及以上(含贰级)。

3.本次投标允许具有消防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与智能化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智能化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成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资质,无不良纪录,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6.2006年以来至少具有三个机房工程,其中需有单项合同价款在100万元(含)以上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业主验收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和本地技术支持队伍,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响应。本地化指浙江省范围之内,金华地区的公司的优先。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7:00

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06室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6日 14:1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金华监狱机关办公大楼205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0年7月6日 14:1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金华监狱机关办公大楼205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交付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金华监狱

开户银行:金华市农行蒋堂支行

银行账号:610701040003464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06室

联系人:肖和远、邵子野

联系电话:0571-88473436-6063、6065

传真:0571-88473436-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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