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人:
现就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谈判编号:GMTC106Z082ZHJ087JO]内容现作如下澄清:
合格报价人的要求修改如下: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b) 不是主要货物(手持机、绘图仪)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
c) 已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的。
本澄清文件共1页,原谈判公告、谈判文件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为准。
请各报价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和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0758-2313407 电话:0758-2313408 联系人:区先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