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设备

2010-06-24 来源:辽宁沈阳市政府采购网

  受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电子警察设备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设备

  2. 采购项目编号:2009-1267(3)/CG(P)20091339

  3.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机箱

100

2

嵌入式抓拍主机包括软件

100

3

视频检测处理单元

100

4

红灯信号检测单元

100

5

补光驱动单元

200

6

高清抓拍单元

100

7

视频采集单元

100

8

摄像机防护罩

200

9

高亮LED补光灯

300

10

悬臂杆

100

11

悬臂杆基础(含地笼、砂石、水泥)

100

12

电缆线

15000

13

红灯信号线

30000

14

视频线

2500

15

摄像机电源线

5000

16

补光灯电源线

7500

17

网线

2500

18

摄像机专用电源

100

19

摄像机专用电源

100

20

抱箍

1600

21

尼龙管

2000

22

电源插排

100

23

交换机

100

24

3G路由器

100

25

路面挖掘及赔偿

2000

26

通讯井(含井盖)

100

27

辅材

100

28

WEB服务器

1

29

数据服务器

1

30

数据存储设备

1

31

数据下载计算机

1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

  完成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建筑智能化或计算机系统集成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均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捌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7月5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7月5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王怡萌 024-22896652、22896640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

  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六月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