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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投影仪及幕布(SZWK2010-Y-X-065)

2010-06-24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0-Y-X-065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投影仪及幕布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投影仪及幕布将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南京市政府采购2010年第二期和中央国家机关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再竞争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协议供货价(元)
1 投影仪 Panasonic PT-BX30 
高级教育用液晶投影机
课业、能耗、双减负
3,500流明
500:1
XGA
可靠的防尘设计
第四代强光感应技术(DLV4)
保持高亮度的新型灯泡驱动技术(3000小时)
29分贝低噪音运行
0.9W的低待机功率
双画面显示功能
个性化开机LOGO 1台 14290
 每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元) 14290
2 电动幕布 红叶120寸 1台 723
 每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元) 723
3 便携式投影仪 Panasonic  PT-X610 
高级教育用液晶投影机
课业、能耗、双减负
3,200流明
500:1
XGA
可靠的防尘设计
第四代强光感应技术(DLV4)
保持高亮度的新型灯泡驱动技术(3000小时)
29分贝低噪音运行
0.9W的低待机功率
双画面显示功能
个性化开机LOGO    1台 9000
 每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元) 9000
4 地拉幕布 红叶支架式80寸  800
 每台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元) 800

二、质量、技术及报价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如属协议供货设备的还应符合中央国家机关或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南京市政府采购2010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还须满足江苏省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4、交货期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在7月5日前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售后服务要求:除以上售后服务要求外,若发现所提供设备出现故障,如果4小时解决不了,必须提供同型备用机器作为备机。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产品的配置清单。
7、报价表(格式):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材(需方要求)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合价 下浮率
1       
2       
3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交货期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资质材料为必备文件,如有缺项为无效投标。
四、综合说明:
1、如属协议供货设备的报价说明:
(1)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NJZC.GOV.CN)2010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下浮率为各响应单位投报产品的报价与本次中央国家机关或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南京市政府采购2010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相比,即与最高限价相比(计算公式:1-投报价格/中央国家机关或江苏省省级2010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中标价格)。
2、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各投标供应商应对采购单元内所有的内容全部响应,同时报价中须包含所有设备的提供、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3、付款方式:待合同签定生效后,在货到并经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在供方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提供下列单据后30日内,由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向供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付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完全符合采购要求,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下浮率最大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6、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请贵单位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2010年6月29日下午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会议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如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7、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仕倩  杨永明
联系电话:0512-65237216   62186057(小灵通)   传真:0512-65153553。
8、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周爱国                               联系电话:0512-66601909
9、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及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www.szweikang.com),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65、6668119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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