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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影剧院音响、灯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0-06-24 来源:浙江三门招标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某单位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MCG-2010-GK007

2、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音响设备采购 1套

第二标段:灯光设备采购 1套

3、 交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后7天内 在三门县影剧院交货

4、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以上

5、领取标书时间:2010年6 月25日至2010年7月8日 下午17时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1:00 时,
下午14:30时至17:00时(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6、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 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7、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单位介绍信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上原件)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14日星期上午9:30时(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10、标书售价:本次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400元。

开户名称: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13920108000288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或现金。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凭银行进账单在 7月12日前到三门县招投标中心财务科办好交款手续;以电汇形式提交的,请将电汇凭据传真到三门县招投标中心财务科,以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位;以现金形式提交的,请在交款单上填写企业名称的全称。

11、 相关事项:

(1)购领标书:

供应商先办理供应商交易证,再凭购买标书的财务收据及自带的U盘领取标书;

▲(2)投标签到:

供应商投标签到时必须出示三门县招投标中心交易证、投标人身份证及财务投标保证金缴纳单;

(3)供应商交易证办理:

办理三门县招投标中心交易证的供应商请先将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至三门招投标中心采购科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发供应商交易证。纸质材料含: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上一年度财务报表、⑤企业简介、⑥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投标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邮寄地址及邮编:浙江省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三门县招投标中心 邮编:317100 联系电话:0576-83326608。

12、业务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李陆舟 ;联系电话:13606761327

代理方联系人:刘天琪 ;联系电话:0576-83326608 传真:0576-8333622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三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3376521 0576-83325699

 

 

三门县影剧院

三门县招投标中心
三门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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