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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西城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报告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

2010-06-28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西城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委托,对其报告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邀请其参加询价采购。
项目名称:西城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报告厅数字电影放映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XCXJ-2010-010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述
为适应形势发展及实际工作需要,更好的为读者提供文化宣传影视欣赏服务。西城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通过西城区采购中心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如下数字电影设备:
1、数字电影放映机,该机光通量≥17000流明,分辨率≥2048*1080,并支持3D影片设备。
2、数字电影服务器以及触摸屏
3、数字电影机变焦镜头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六、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 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2010年7月2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0年6月29日- 7月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大后仓胡同冠英园西区5号楼(西城区人大、政协)7层706室
七、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2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时 祎
电 话:010-66534159 传 真:66534165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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