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茂名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电视台采编及广播发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041A62N1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视台采编及广播发射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80,000.00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共分三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包一(非编网络系统更新改造设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含壹佰万元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包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书原件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包二(调频广播发射设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含伍佰万元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一级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书原件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5.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包三(摄录设备和演播器材)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专业从事摄影录像设备和视音频设备销售及服务的内容,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含壹佰万元整);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或摄录设备制造商官方网上公布的经销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执照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7 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 年 7 月21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0 年 7 月 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人:赖先生 电 话:0668-2966632 地 址: 茂名市市迎宾四路1号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先生、陈小姐 电 话:0668-2281291、2281291 传 真:0668-2990590 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邮 编:525000 开户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 87 1360 8466 0809 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