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公告标题: | 四川省财政厅视频会议系统公开招标采购第二次征求意见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财政厅视频会议系统 | ||
采购项目编号: | 川政采招[2010]005号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0年7月1日16时12分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财政厅 | 采购包个数: | 2 |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中介机构编号: | |
更正公告: | 无 | ||
采购内容: | 视频会议系统(详见附件) | ||
申请人资格: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第1包: (1)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2)必须获得所选主要设备(MCU、视频会议终端)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并提供2008年、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4)必须具有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必须在成都市设有本地化的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第2包: (1)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08年、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 (3)必须具有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具备网络升级保障系统、IP电话系统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心须在成都市设有本地化的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公示截至时间: | 2010年7月8日17时0分 | ||
报名地点: |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86728525 联 系 人:曾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8-86961812 传 真:028-86961812 联 系 人:刘正光 | ||
其它内容: | 供应商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10年7月8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备 注: | | ||
附 件: | |||
采购公告: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