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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公安局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10-07-02 来源:江苏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高淳县公安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GCZC-2010066

2、项目名称: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拥有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资质,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拥有本招标的专业生产经验。

(2)投标人须在南京市地区设立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市的维修地点、维修车辆和设备、维修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维修人员合同及社保证明等)。上述(1)、(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证件原件备查,如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投标文件将不参加评定。

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www.njzc.gov.cn)免费下载。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采取汇票、本票、电汇等(现金不予接受)方式交纳。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开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开始时间:2010年 7月 23日9: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23日09:30。

7、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高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四楼会议室(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8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勘察现场集中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0年7月12日上午9:30,集中地点:高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四楼会议室。

本项目只接受勘察现场并签到的供应商投标(以现场勘察签到表为准)。

采购单位联系人:童先生 13805196216。高淳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25-57330705 传 真:025-57330705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银行:高淳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

银行帐号: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

开户名称:201000005080


附件1: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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