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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区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2010-07-05 来源:福建漳平

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区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条件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区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杭漳办招采购字【2010】第01号

2、项目预算:约35万元人民币;

3、项目内容:审讯室监控监听设备及审讯室外区域监控设备。

4、交货安装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使用。

5、安装地点:漳平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区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本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在龙岩地区设有总部或分支机构,省外企业请附福建省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是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在福建省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询价的企业,于2010年 7 月6 日至2010 年 7 月 12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平办事处办公点(漳平市银丰大厦六楼)购取询价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资料费为人民币 200 元,若邮购需另加邮资50元,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7 月 13 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以密封的形式报送);递交地点:漳平市银丰酒店九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漳平市银丰酒店九楼会议室。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采用现金方式。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成交方须向招标代理方缴纳该项目中标总金额的 1.5% 作为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十、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漳平市政府采购网”(www.fjlyzfcg.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fjzfcg.gov.cn)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采 购 人:漳平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 地址:漳平市和平南路30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林笑丽 0597-7567109

 

招标代理机构: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漳平市银丰大厦六楼

联系人及电话:小叶 0597-7525851 传真:0597-7525851




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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