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宣传和大型活动部委托,根据总编导组提出的艺术、技术及时间要求,经省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舞美灯光等设备采购小组会议研究,现对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YHYCSBZB-004。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灯光、音响、大屏幕(含内容制作)租赁项目。
2、招标内容:根据总编导组的总体要求,提供所有设备、设施、材料租赁并进行安装调试,同时提供演出全程技术保障服务。
3、灯光、音响、大屏幕(含内容制作)租赁设备等有关要求:
(1)灯光工程。
①灯光设备各项配置必须确保3500千瓦的照度;
②灯具配备必须保证:电脑灯(2500)若干台,数字灯若干台,PG灯若干台、激光灯若干台、追光灯若干台、其它照明灯若干台,并保证各类灯具均是国内新型产品。
③中标单位为保证演出效果,须聘请知名灯光设计与高级操盘手,并确保技术人员按时到位。
④工程安装须按合约准时完成,并保证一定的排练时间与三场彩排工作。
⑤工程安装与演出操作,必须确保安全。
(2)音响工程。
①演出音响必须确保8万瓦,低音1万瓦以上。
②音响其它设备(如数字调音台、线阵音箱等)必须保证均是国内新型先进产品。
③中标单位为保证演出效果,须聘请知名音响设计与高级操盘手,并确保技术人员按时到位。
④工程安装须按合约准时完成,并保证一定的排练时间与三场彩排工作。
⑤工程安装与演出操作,必须确保安全。
(3)大屏幕工程。
①大屏幕面积不少于60×15m。
②大屏幕设备必须是国内新型先进产品。
③工程安装须按合约准时完成,并保证一定的排练时间与三场彩排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保障人员及操作人员。
④工程安装与演出操作,必须确保安全。
(4)大屏幕内容制作:
①内容制作必须按总导演文本要求准确完成,并保证画面清晰、新颖。
②根据演出要求,需制作若干部分三维动画。
③制作工程须按合约准时完成,并确保操作稳定顺利。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曾承担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型运动会文艺演出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的国内企业法人;
(2)专业从事文艺演出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报名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鹰潭市沿江路5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质疑:投标人如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于2010年7月13日前上午11时前书面提出,采购方将尽快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非书面质疑恕不答复。
五、投标人报名时按如下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要求原件的资料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曾承担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型运动会文艺演出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业务合同原件一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的保证金金额为450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于开标前交至下述账号:信汇、电汇、银行汇票,现金及现金支票恕不接受。
(3)收款单位: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
(4)开 户 行:1506213409024900183
(5)银行账号:鹰潭市工商银行梅园分理处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鹰潭市沿江大道5号新海事局办公大楼三楼)。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26日下午3:30
九、联系方式。
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宣传和大型活动部
联系人 :戢洪波
联系电话:0701-6256289
鹰潭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兴兵 0701-644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