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镇海新闻网络中心委托,按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对专业摄像机、信号源设备及演播室设备项目实施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0082X016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一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一批
二 演播室设备 一批
注:两个标项不可分别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应有在宁波地区内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四、询价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7月6日至 2010年7月12日,上午; 9:00-11:00 ;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 328 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六、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响应供应商应于7月15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响应文件以密封方式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不响应处理,原封退还。
七、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采购将于7月15日9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18室进行,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
八、询价采购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2300元。应在报价响应截止前交纳。
帐户:镇海区会计核算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82710320111000278-3801
地址:镇海城河西路173号
九、业务咨询:
镇海新闻网络中心联系人:崔春天;
联系电话:0574-86298921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檬;
联系电话:0574-86294106;传真:0574-86294661
镇海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zhztb.gov.cn
十、质疑及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询价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询价响应截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