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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厅乡镇综合文化站音响设备及影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0-07-07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受云南省文化厅的委托,对乡镇综合文化站音响设备及影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201011070;

  2.2 招标内容:

  A包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A01

舞台功率放大器

112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A02

专业舞台音箱

224

A03

专业舞台音箱

224

A04

无线话筒

224

A05

舞台处理器

112

A06

电源时序器

112

A07

培训

112

A08

舞台调音台

112

  B包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B01

数码摄像机

112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B02

数码单反相机

112

B03

培训

112

B04

电视机

112

B05

DVD影碟机

112

B06

打印传真一体机

112

  同一家投标人允许对不同包号的货物进行投标,须对上述任意一包的全部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评标顺序按A、B进行,若投标人A包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B包在评审后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设备全部运抵安装现场。

  2.4交货地点:全省各县镇。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货物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 其他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为省外单位的,须已在云南注册或在云南设有二年以上长期、稳定的投标人公司的常驻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的工商行政部门承认的本地化证明材料;

  3.2.2 如为经销商投标,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6日至2010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 外地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所投包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四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第一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云南省文化厅

  联 系 人:陈建民

  联系电话:0871-363422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0871-5300229 5360725

  传 真:0871-5300229 530008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

  邮政编码:650032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19026311003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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