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文昌市等五市县看守所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海南省公安厅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文昌市等五市县看守所监控系统 项目(项目编号:HNGP2010-007519)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文昌市等五市县看守所监控系统
2、数量:
分项 | 名称 | 数量 |
A | 文昌市看守所监控系统 | 1项 |
B | 东方市看守所监控系统 | 1项 |
C | 保亭县看守所监控系统 | 1项 |
D | 定安县看守所监控系统 | 1项 |
E | 白沙县看守所监控系统 | 1项 |
注:本项目按分项投标报价,但投标不分包,一个包。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详见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服务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800万(含)以上。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未实行安防资质管理省市的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出具的、相当于相应级别证书资格的证明文件。
4、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如供应商为非生产商,须取得项目主要货物(摄像机、录像机、矩阵控制器、报警主机、彩色监控器等)原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中标后须在海南设立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工程师须提供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9、监控系统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成熟产品。主要设备器材应通过公安部授权的安防产品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10、防雷产品厂商必须提供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双乙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1、必须提供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说明书。
12、有从事公、检、司、安、政府部门多项监控工程近三年合计1000万元以上(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定,加盖本单位公章)
14、需提供2009年全年纳税及员工参加社保的资料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6日(办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号窗口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携带营业执照)或邮购[邮购汇款购买须知:请将所须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细列明,并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66529846(未按要求发传真,后果自负),若需邮寄采购文件,请加付邮寄费50元,汇款到帐时间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至日前],联系电话:0898-66529829(林女士)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30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0年7月30日上午9:40(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5房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公安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
联系人:李炳
联系电话:0898-65312791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
电子邮箱:hn@hngpc.gov.cn
3、采购中心帐户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投标保证金账户)
帐 号:4600100253705250040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金贸支行(购买标书账户)
帐 号:21107001040015828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赵海强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6529824
传 真:0898-66529846
开标评标部:0898-66529840(王运丰)
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网(www.hainan.gov.cn/code/V3/zfcg.php)、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ngpc.gov.cn)、国际旅游岛商报。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