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基础环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基础环境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文件编号:XJZX-WHS-GC-2010-370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基础环境建设项目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为390万元,超过为废标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⒉ 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⒊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⒋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⒌ 投标人应具有已承担过本项目类似系统的成功案例或类似项目业绩,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及用户反馈意见;
⒍ 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市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⒎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0年7月8日起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发售,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⑴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 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⑹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⑺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⑻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⑼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证明、业主评价)
⑽ 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本地售后机构的登记文件,如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内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原件、被委托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2010年 7月28日9:30 (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会于2010年7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的单位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建峰
电 话:82707725
代 理 机 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
联 系 人:周 ?? 王义清 贵 杰
电 话:82822973-8912
传 真:82822983-8908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跃辉
联 系 电 话:85731461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