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金隆小学综合电教室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2-1041GZ29B146)所需的货物及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本国产品,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52-1041GZ29B14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1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询价公告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采购货物内容、数量、完成期及最高限价
采购货物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
综合电教室音频设备 | 全频主扩音箱、低音音箱 | 一批 | 合同签订后十天内 | 101,764.00 |
调音台 | ||||
功放 | ||||
均衡器、电子处理器、DVD播放器 | ||||
手持无线话筒 | ||||
线材人工 | ||||
综合电教室灯光设备 | ||||
河东硅箱 | ||||
电脑调光台、数字调光台 | ||||
线材人工 |
注:① 项目类型:货物类
②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7月10日-2010年7月20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报价截止及询价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7月21日14:00-14:30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0年7月21日14:30
5.3 询价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联系人电话:020-3468 2666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
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0-8765 1688-25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