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0年计算机投影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ZFCG-2010-10100-ZB)

2010-07-14 来源:上海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

招标邀请函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0年计算机投影机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JSZFCG-2010-10100-ZB
2. 项目名称: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0年计算机投影机采购
3. 招标内容:包件一:台式计算机777台;包件二:投影机281台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 合格投标人可以任选包件投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4、投标人必须为商用台式计算机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由商用台式计算机的最终制造厂家总部授权的代理商。;
5.5、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5.6、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7所投包件一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产品
全部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人,其注册资本、规模、业绩等商务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不会因此被拒绝或被作为无效标。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项目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从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无法从中小企业采购的,大企业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6.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售后不退),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若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自备软盘或U盘复制。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 投标单位介绍信(由法定代表人签发);
二.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 本人身份证。
8.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 时间:2010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2. 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9.答疑安排
9.1本项目组织供应商进行统一现场答疑。
答疑时间: 2010年7月21日下午14:00。
答疑地点:金山区罗星中学校内第一会议室(金山区朱泾镇罗星路234号)
9.2 供应商对文件如有询问和质疑的,应在递交文件截止前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向采购代理人提出.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11日上午9:00~9:30时。
10.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11日上午9:30时。
10.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金山区罗星中学校内第一会议室(金山区朱泾镇罗星路234号)。
一. 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11.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9号 邮编:201500
1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永杰 朱琳电话:021-57321647转2106分机
传真:021-57317171
11.4采购人名称:金山区教育局
11.5采购人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
11.6采购人 联系人:谢放军 电话:13918287550
12.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可以在购买标书的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供书面材料。

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