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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兰溪市广播电视台摄录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7-16 来源:浙江金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溪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就摄录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LXTP201023-A030105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内容

数量

1

专业摄像机

6

2

专业光盘驱动器

3

3

二电一充套装

6

4

数字输出扩展卡

3

5

三脚架

2

6

LED摄影灯

2

注:以上货物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注册资金必须在200万元(含)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有效的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特约经销商认证证书或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7月14日至2010年7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政府采购科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0年7月23日 15: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七、谈判时间:2010年7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9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资格、资质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

  2、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谈判文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蒋雅琴,郑建斌

  联系电话:0579-88894330,0579-88905235

  传真:0579-888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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