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上采竞字[2010]12-2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300000.00
(四)采购内容:
摄像机,采购要求及数量详见“三、采购项目要求”
(五)投标人条件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下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红印章,2010年度已在本中心备案的供应商则不需提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负责审查。):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六)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将证明材料单独装袋,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受公司委托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7月19日起至7月27日工作时间内,政府采购科。标书工本费:2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0年7月29日上午9:00至9:30,政府采购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7月29日上午9:30,一楼开标大厅。
(十)谈判方式: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就货物技术规格、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如采购需求未做调整,最终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周之内供货。
(十三)免费保修: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免费保修一年
(十四)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现金),投标人用信封将投标保证金单独装袋密封,在信封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给采购单位,对缴交投标保证金额不足单位的投标,我中心有权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中标方缴交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在开标现场由采购单位点清,如金额不足或发现假币,我中心有权对其作无效标处理,履约保证金于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未中标者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十五)项目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答复,对技术参数有疑问的由采购单位作出答复,应于2010年7月27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疑问的内容)传真或送达至我中心(逾期将拒收),招标机构将在7月27日下午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赣州招标投标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招标投标网,招标机构在赣州招标投标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六)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址:上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上犹中国银行三楼)
联系人:黄女士 赖先生
电话: 0797-8528269
传真:0797-852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