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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0-07-17 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的委托,对其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相应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采购编号:DXHZC-2010-063C(058)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城市视频监控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预算控制价:

玖仟玖佰肆拾柒万元(99,470,00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已获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具有湖北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A类登记备案证。

5、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出具2009年底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6、总部在武汉或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本地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最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投标人如为本地分支机构的,提交本地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及最近3个月的房屋租赁发票;

7、投标人应提供本地常驻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或机电专业)、安防资格从业证书、劳动合同的关键页(首页、合同期限页、签字盖章页)、最近半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要求提供不少于5人的项目经理证,不少于2人的高级项目工程师证

8、近两年内完成过类似中心城区道路安防监控项目(设备安装部分)工程业绩,并能提供三份类似项目合同;

9、与城管、市政、各类基础业务运营商、电力等部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10、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主投标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基础电信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发售: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0年 7 月 16 日起至2010年 8 月 5 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案书、银行资金存款证明及三份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采购一部)进行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2、投标开标时间:2010年 8 月 9 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开标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3、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 8 月 5 日下午17:00时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办公室

5、谈判时间:2010年 8 月 9 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截止开始谈判。

6、谈判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

联系人:聂圣 联系电话:(027)85398650

集中采购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二雅路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 系 人:肖亮 吴磊 张玉琪

联系电话:(027)83255920

传 真:(027)83891785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刘 辉 投诉电话:(027)83214337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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