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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会议室音视频系统设备及安装

2010-07-21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渡口区检察院会议室音视频系统设备及安装已由大渡口区发改委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该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单位(专业从事专业灯光音响扩声系统的单位,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专业灯光音响扩声系统工程方面的相关内容)。

  3.2设备生产厂家委托销售授权证明(音响、功放、会议系统、投影机、电视机)及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留下联系电话)、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大渡口区行政中心西楼666室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8月10日9:00时,地点为:大渡口区行政中心西楼67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大渡口区

  邮 编:400084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6883762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办公室

  地 址:大渡口区行政中心西楼666室

  邮 编:400084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3-68173666

  8、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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