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项目名称:扬中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高清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路口电视监控、LED诱导屏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编号:YZZC-(2010)公字第1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
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00;
6、信号灯、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信号机应具有检测报告(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
7、闯红灯系统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投标人具有电子警察系统开发、生产经验,2008年以来承担过单项100万元以上的电子警察工程不少于2例;
9、投标人须提供江苏地区有自行设立、管理的售后服务点的相关证明;
10、供应商领取标书时应携带2009年度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上述5—9项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预审,预审通过拷贝标书(U盘自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7月21日---2010年8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三、现场勘察时间:2010年8月5日
现场勘察安排:投标人应指派相关人员于2010年8月5日上午9时到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参加由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的现场勘察活动。
四、投标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8月10日15:1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会议。
六、联系人:王翠莲
联系电话:0511-88361205、13952981676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