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TZZC2010105)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就下列微机房配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考型号 | 详细规格 | 数量 |
1 | 学生机(台式) |
| INTEL双核E3200(2.4)/INTEL G45芯片组/1G内存、320G硬盘、无光软/WIN XP-P中文版/17LCD(4:3)/网络同传、网络还原、整机三年上门金牌服务(含显示器)、原厂三年上门服务质保函 | 76台 |
2 | 教师机(台式) | 惠普或戴尔.联想 | INTEL双核E7500/INTEL G45芯片组/2G内存、320G硬盘、独立512M显卡、双网卡、20倍DVD刻录光驱/WIN XP-P中文版/20LCD/网络同传、网络还原、整机三年上门金牌服务(含显示器)、原厂三年上门服务质保函 | 2台 |
3 | 锐捷S1824+ | 24口,10M/100M自适应 | 4台 | |
4 | 交换机柜 | 国产品牌 | 24U网络机柜 | 1只 |
5 | 投影仪 | 3M EX63E | LED投影仪,3600流明,分辨率1024*768 | 1套 |
电动幕布 | 三星 120寸 | 带遥控空能,含吊架 |
一、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供应商注册资金必须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 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
二、具体要求和说明:
1、厂家出具三年质保 三年上门服务函。
2、技术维护响应时间为24小时, 提供厂商规定免费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实际费用。供应商未能及时维修或调换,按不能履约处理。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是正宗厂家出厂的合格产品。
4、供货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前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结束交用户单位验收使用。
三、合同生效:供应商中标后由用户与中标商签定合同。合同经供应商、用户、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后向买方收取90%货款,10%余款在用户单位正常使用无误的情况下三个月后付清,履约保证金在用户正常使用一年后由泰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退回。
五、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 | 数量 | 投标单价 | 供货 日期 | 质保(年) |
投标总报价: |
注: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六:投标保证金:参加的投标商必须以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在2010年8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交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办,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泰州分行新区分理处,帐号:018260000079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回。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四份(一正三副)。请在2010年8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民服务中心(海陵南路306号)2楼会议室,过时不候。
八、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2、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5、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7、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九、评标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性价比合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泰州市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周女士,传真电话:0523-86888033 、联系电话:0523-86888033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27日
注: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