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音视频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382)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本项目第三包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幼儿园)监控及LED屏投标人实施能力(实质性要求)修改为: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1个在学校或幼儿园或保育院已完成的监控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本补充文件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市卫生局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7月28日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音视频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382)”补充文件第1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