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电视台的委托,对项目名称:广东电视台播出供电综合监控系统二期扩展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受到邀请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2-1041GD38B85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电视台播出供电综合监控系统二期扩展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播出供电综合监控系统二期扩展 | 一项 | 一年 | 人民币70万元 |
注:①项目类型:货物类
②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 投标人须对以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
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请受到邀请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采购文件。
七、受到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8月3日起至2010年8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八、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13日09 :00~0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8月1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广东电视台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文件公示/下载:请点击打开
公示期为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8月9日五个工作日。
十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电视台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东环支行(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7787 0188 0000 4452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0-8765 1688-25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