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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行政中心监控、消防设备更换及维保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LAZFCG—H2010191

2010-08-04 来源:安徽招标网

编号:LAZFCG—H2010191

  尊敬的供应商 :

  安徽省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六安市行政中心监控及消防更换设备和维保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贵公司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并提请注意下列事项:

  第一条、 本次采购包括以下两个内容,一是行政中心的安防及消防已损坏的设备更换;二是安防及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形式,通过邀请三个以上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分别谈判,按照报价最低以及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择优选定供应商。

  第二条、 资质条件:1)、独立法人,注资100万(包括100万)以上;2)、须具备安防二级(包括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二级资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及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4)、具有安防或消防资质的可以联合投标,以具有消防资质的为主投标人;5)、投标人应提供两个以上安防及消防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料。

  第三条、 设备更换:以现场勘察实际损坏数为准,列出损坏点数位置,提出更换设备数量,配置及维修方案。

  

  第四条、 安防及消防设备维保:1、安防监控点130个及红外报警系统等设备;2、探测器:2400只、报警器172只、水喷头4800只等一系列设备。

  

  第五条、 安防、消防维保责任

  

  1、 对两项系统运行进行故障的抢修工作;

  2、 一次每月定期检测系统运行情况;

  3、 调换系统运行过程中损耗、失效的设备零件(更换配件以媒体最低价为准,单独支付);

  4、 认真执行公安的安防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

  5、 建立用户档案,如实记录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测数据、维修内容,并及时向业主方通报;向业主提出日常维护保养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有效的帮助。

  

  第六条、实地勘察:投标人可以实地勘察拟更换设备的内容及维保的详细情况后,再进行投标。

  第七条、维保内容:投标书应对维保提出可行性方案、维保具体实施细则及必须投入的人工量。

  

  第八条、实地勘察联系人:六安市委市政府保卫处:

  程先生 0564-3379909 13805649322

  

  第九条、设备更换及有关要求:

  1)、拟更换的设备:安防:摄像头不低于540线,0.01LUX,其它设备应高于原有设备的参数;消防:应高于原有设备的参数。

  2)、中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良好的日常本地化售后服务工作。

  3)、在保修期内,中标人接到设备故障信息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4)、中标人应具备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方便更换。保修期外,应以优惠的价格为客户提供充足、快捷的备品备件服务。

  5)、为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中标人应负责培训用户,使用户熟悉并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性设备故障。

  6)、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工。

  第十条:设备技术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有意者请带资质原件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详细资料: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中心16楼。

  第十一条、投标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0年8月17日上午:9:00;谈判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中心二楼洽谈室。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1、投标书(一式三份)须密封递交至投标现场;

  2、安装、调试、运输、施工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文件应附资质、业绩证明资料以及质量、服务承诺。

  第十三条、通讯联络事宜: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0564-3378189(FAX) 联系人:吕志明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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