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机房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GPCGD103500FG090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机房维护服务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内容:机房维护服务
用途:政务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机房维护服务(东风东机房、珠江新城8楼机房和中山二路7、8楼机房和监控中心进行维护服务。面积:东风东19楼机房约150平方;珠江新城8楼机房约150平方;中山二路7楼机房约350平方;8楼机房和监控中心约220平方。总面积约870平方);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4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0.4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通过当年工商和税务机关的年审。不在用户所在地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注册的分公司或以上级别机构,投标时提交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8-5至2010-8-18,8:30—17:00(办公时间内)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Ø现场报名购买
Ø邮寄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收款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银行帐号:3602000909200179924
汇款单注明招标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020-8317 7411。本中心不承担因邮寄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遗失或延迟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8-27,9:30
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方先生、胡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6279 1618、6279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8317 7411
E-mail: gdgpc@yahoo.com.cn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单位传真电话:020-38352518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邀请函条款(一)
2、 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 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七、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八、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