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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黄埔区地方税务局机房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采购谈判公告

2010-08-06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黄埔区地方税务局机房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采购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3114HT071FA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黄埔区地方税务局机房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03114HT071F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黄埔区地方税务局机房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采购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内容:机房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
用途:政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主要设备:网线、液晶拼接墙幕)
预算金额:人民币79.5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报价人应对包内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价时提供承诺文件。
2、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报价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报价人应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或原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
5、 报价人应提交2007年以来具有信息化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经验,以合同要点和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0年8月10日9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
九、谈判时间:2010年8月10日9时30分。
十、谈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联系人:方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18/1686
传真:020-8317 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帐号:3602000909200179924

采购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20-83637298
传真:020-836372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46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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