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关于对凤庆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公开招标的公告LCFQX2010G003

2010-08-06 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LCFQX2010G003关于对凤庆县“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工程公开招标的公告

 

受凤庆县公安局的委托,凤庆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凤庆县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凤庆县公安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2、采购编号:LCFQX2010G00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付款方式、《产品配置清单》及其它:祥见标书。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供应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

2、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3、集成商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确保采购产品为原厂正品)及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须具备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请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最新检审合格的相关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若是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署有关投标文件或办理投标事宜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为适应发展需要,系统的设计要考虑扩容兼容性。

8、为保证项目实施和售后,产品必须提供云南本地化售后服务以及质保3年。

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以上资料报名时复印件即可,投标时请各供应商带上原件备查。

五、报名时间、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31日前。

六、招标文件售价150元/本,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地址:凤庆县县城。

八、开标时间: 2010年9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正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凤庆县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凤庆县财政局内(205室)

3、联 系 人:杨庆兰(13988381811) 杨家泽

4、联系电话:0883-4211032(传真)

5、采购人:凤庆县公安局

6、联系人:刘德璨(13988350227)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