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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实验小学校园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2010-08-09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洛阳高新区实验小学校园监控设备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受洛阳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的委托,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洛阳高新区实验小学校园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开政府采购[2010]10号。
二、采购项目:“洛阳高新区实验小学校园监控设备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本次采购免收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0年8月6日至2010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带营业执照(副本)到高新区实验小学(周山森林公园大门向西500米处)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8月13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会议中心(洛阳市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3楼4号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0379-64156511
杨先生0379-64323872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女士 0379-64337150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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