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企石电视站演播区声光系统综合工程
采购编号: QS201013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灯光、音响设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有能力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的中国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注册地在广东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2009年年审;(3)具有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装修施工资质(贰级或以上)或由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4)必须有一名或以上人员持有具有音、视频项目经理证书,必须有一名或以上人员持有广播电视技术高级工程师证。(5)近三年有完成广电行业、教育行业或者政府机关的演播厅(室)声学装修、灯光音响工程两个及两个以上业绩,且单个工程合同金额不得小于150万元。(6)在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7)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为同一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0年08月10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08月24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企石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0年08月27日 14: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08月27日 14: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企石镇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0年08月27日 14: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企石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名称: 企石电视站
采购人地址: 企石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企石镇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政府大院三楼
经办人名称: 谢小姐 黄生
联系电话: 86766988
分包信息: 包号 说明
A 企石电视站演播区声光系统综合工程
附件: QS201013.doc QS201013采购公告.doc 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