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需求情况(下面所列为参考品牌型号,供应商可提供性能相当或更好的替代产品):
1、实物投影仪:圆刚 CP150,数量100台。
2、备注:
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
②若提供替代品牌或型号,所选产品功能和性能必须不低于推荐产品型号,并请提供所报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数据;
③所提供的产品免费质保期为五年。
二、合格的报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具有该产品销售的有关证件。
3、供应商应提供一正一副两份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包括性能指标参数)及上述内容的复印件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上海市范围内)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四、付款方式:
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后十五(15)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五、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2010年8月20日前的每天14:00-16:30(国定假日除外)将材料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
联系地址:上海市飞虹路380号205室
单位部门: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00086)
联系电话:021-25658801 传真电话:021-25658801
联 系 人:高炜冰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