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省边防总队就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杭州市内合格的集成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BFCG2010025
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包括显示大屏、扩声系统、视频矩阵转换设备和内部装修等部分组成。要求采用先进的视听设计系统、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并结合成熟的集成管理技术,搭建一个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平台。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项:
标项一:103寸大屏设备和LED电子横幅;
标项二:会场改造及配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备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且在杭州注册的企业法人;
2、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能独立运作且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企业法人;
3、标项二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含),具有三级以上(含)系统集成资质,装饰施工单位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资质,2007年以来必须具有50万元(含)以上类似改造的2个以上(含)项目(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保修机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包工包料,须为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和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服务、技术支持及其它相关服务。
四、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30日 16: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省边防总队318室。
七、开标时间:适时。
八、开标地点:省边防总队机关后勤部会议室。
九、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地点:
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到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办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标项二: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后勤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709900019896。
十一、其他事项:
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单位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2、参与标项二的投标人必须至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结束后必须与我方签署工程量确认单,下步施工中以工程量确认单为准;
3、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4、竞标文件完整填写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及时送达或寄达。
十二、联系方式
葛警官81682313、朱警官81682156
传真:8168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