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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南街新办公楼监控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2010-08-16 来源:浙江遂昌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就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南街新办公楼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编号:SC2010B-34(询2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要求、技术参数等说明:

  1、货物名称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南街新办公楼监控设备项目

  2、货物数量、名称、规格型号及产品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产品要求

1

枪式红外摄像机

COCO-STAR

4

1/3" Sony  Color CCD480TVL夜视低照度方案,IR红外镜头,带防雷板,32颗φ8红外灯,红外距离50,含支架及监控电源12V2A

领航员

安视宝

2

半球式红外摄像机

COCO-STAR

16

领航员

安视宝

3

恒速球机

COCO-STAR

1

22倍光学变倍一体机,(镜头3.9-85.8mm),中文菜单显示设置功能,在线调整图像亮度、色度、对比度AGC增益功能,DSP数字信号高清处理。

PTS

安视宝

4

硬盘录像机

海康威视

2

16路视频/4路音频输入,每个视频输入通道最高支持2DI+14CIF分辨率编码,报警为164出,16路回放,支持2SATA接口,USB2.0,支持鼠标操作。

大华

5

硬盘

希捷

2

监控专用储存硬盘

6

监控稳压电源

DEC

2

12V/29A

瑞新

安特

7

监控操作台

定做

1

符合监控设备控制操作平台

8

液晶显示屏

联想

2

22寸宽屏液晶显示器,包修2

三星

9

其余附件

 

1

包括安装支架、电源线、套管、视频连接头等相关附件

  3、监控摄像机布置方案

楼层

位置

枪式红外摄像机

半球式红外摄像机(不带云台)

半球式红外摄像机(带云台)

地下室

车库入口

1

 

 

车库内部

 

 

1

首层

门口

2

 

 

大厅

1

 

 

四层

走廊

 

2

 

信访室

 

1

 

五层

走廊

 

2

 

六层

走廊

 

2

 

七层

走廊

 

2

 

八层

走廊

 

2

 

九层

走廊

 

2

 

十层

走廊

 

1

 

十一层

走廊

 

1

 

合计

 

4

15

1

  4、重要要求

  ①、对照本询价公告中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必须符合以上表格相关要求。

  ②、投标过程中或在中标后发现投标方有虚假的应标行为,一律按废标处理。

  ③、中标商中标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所投设备。一旦发现所投设备技术、功能指标达不到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要求,一律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其它处理。

  ④、提供现场安装维护;

  ⑤、在出现重大故障时,在24小时内响应处理,48小时内赶到现场。

  ⑥、采购人有权在监控摄像机安装阶段对其位置作适当调整,中标总价不予调整。

  ⑦、大楼投入使用后,成交供货商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故障维护培训和相关操作。

  ⑧、由于弱电监控线路由装修单位预埋,成交供货商进行监控调试时需要检查预埋线路。如保修期内出现线路故障,由成交供货商负责维修调试。

  5、货物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设备标配和升级的配件需使用原厂配件。

  6、售后服务要求:货物质保期按3年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产品保质期内,免费送货到现场更换。

  7、货物安装要求:本项目弱电监控线路已预埋到指定位置,成交供货商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如遇现场施工环境中和装修有冲突的需要联系采购人和装修单位协调后改进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同时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

  六、投标保证金:

  1、缴纳:

  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

  时间:投标人应于2010年8月23日17:00前交至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科2(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96号,下同)。

  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不接受现金等形式)

  账户名称: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支行

  账号:830009017108094001

  望交纳保证金的同时在备注栏内需注明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南街新办公楼监控设备项目的保证金

  2、退还(不计息):

  除有关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后,投标人提供正规的收款收据(地税部门认可)、本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后,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履行完毕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时间:投标人应于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八、供货时间及要求:

  1、供货到位时间:签定合同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成交供应商应将监控设备及其有关配件等设备免费送达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南街新办公楼。

  九、付款方式及要求:

  货物到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十、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资料、材料: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8月23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文件组成:(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报价单原件;

  ④其它(供应商自己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可无)

  3、份数:要求二份,一正一副,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

  4、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0年8月24日在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

  十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1、供应商拟成交货物进行报价及售后服务做出承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含运输、存储、包装、调试、技术服务、标准配件、安装支架、视频连接头和电源线等相关附件、利润、税金、装卸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2、评标方法:

  ①在指定品牌范围内采购;

  ②供应商的报价在采购人上限价3.5080万元范围内;

  ③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性价比最优,以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询价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含澄清截止日、采购人答复(含询价公告修改)、投标截止期等时间和公布解答网址等)的,应当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将于开标2个工作日前答疑;答疑内容是询价公告的组成部份,并将在遂昌采购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cgzb.suichang.gov.cn/)

  十四、费用:

  交易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递交140元的交易服务费。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78-8528952

  邮编:323300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8-8121238

  邮编:323300

  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投标报价单(格式)

  项目名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南街新办公楼监控设备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

投标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枪式红外摄像机

 

 

4

 

 

2

半球式红外摄像机

 

 

15

 

 

3

恒速球机

 

 

1

 

 

4

硬盘录像机

 

 

2

 

 

5

硬盘

 

 

2

 

 

6

监控稳压电源

 

 

2

 

 

7

监控操作台

定做

 

1

 

 

8

液晶显示屏

 

 

2

 

 

9

其余附件

 

 

1

 

 

10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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