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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液晶电视机采购(采购编号:KPCG2010-050)

2010-08-18 来源:广东开平政府采购网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开平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的委托并经开平市财政局批准,就“开平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液晶电视机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液晶电视机采购(采购编号:KPCG2010-050)。

2、用途:机房安全监控使用。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60英寸液晶电视机2台,46英寸液晶电视机25台。供应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供应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 供应人应保证所投报产品的来源渠道合法。

三、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

1、采购文件公示期: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23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8月2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七、供应截止时间、开启供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供应文件时间:2010年8月25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供应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供应截止时间和开启供应文件时间:2010年8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启供应文件地点: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新君/龚志清

联系电话:0750-2239388/0750-3503824

传真:0750-2266271/0750-3503827

开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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