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CJ2010-T-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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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要采购的下列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SZCJ2010-T-012号
二、采购内容:室内LED显示屏
三、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自谈判采购文件挂网之时起(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谈判响应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
四、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A、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谈判响应单位须为LED生产企业或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证明的企业;
(3)谈判响应单位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保证长期服务;
(4)谈判响应单位具有消防部门单位的同类设备供货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B、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谈判响应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提供);
(2)谈判响应单位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谈判响应单位具有消防部门单位的同类设备供货项目成功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谈判小组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谈判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谈判响应单位必须至项目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进行谈判。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领取勘察现场登记确认表,勘察现场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16:00前,未勘察现场的谈判响应单位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谈判响应单位须承担一旦成交但无法提供室内LED显示屏及其安装服务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26日9: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各谈判响应单位须在2010年8月25日16:00前将谈判确认函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3、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圆整 ¥:2000元,交纳截止时间:2010年8月25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89060154800000140),开标现场现金不收。
4、谈判时间:2010年8月26日9:30 (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六、联系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联系电话/传真:0512-65238891/65238892 联系人:潘莉莉 张瑾
七、采购人: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62521404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