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经县采购办批准,以询价方式实施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1.采购编号:SYZCGX2010-004
2.采购单位:松阳县人民法院
3.采购项目:松阳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项目内容:门禁、视频会议室、机房监控设备及安装;▲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四级(含)以上证书;
6.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注册资金50万(含)元以上;
6.8在丽水市范围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网点(市外供应商提供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购买询价文件(报名)
8.1时间:2010年8月18日-8月24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允许潜在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后获取询价文件。但潜在供应商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时间前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或答复)。
8.2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业务一科(松阳县城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8.3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潜在参谈供应商可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四级(含)以上证书传真至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业务一科(传真:0578-8078016),并及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户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帐号:1210271029064001302;开户银行:松阳县工商银行)。经招投标中心人员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工本费到帐时间为准。报名成功后招投标中心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文档或现场领取竞谈文件。
8.3.1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9. 询价文件工本费:5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10.询价保证金:壹仟元整
11.递交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8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12.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13.递交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14.资格审查: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不表明已获取参询资格,在询价前通过资格审查才具有参询资格。
15.报价文件评定时间:2010年8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16.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8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17.报价文件评定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1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018013
地址:松阳县人民法院
19.联系人:潘先生 杨小姐 联系电话:0578-8078016(含传真);
20. 该公告将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网址:www.sycgzb.com、www.zjzfcg.gov.cn、www.songyang.gov.cn
松阳县人民法院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О一О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