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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10-08-2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编号:GPCGD103174HG055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包组内容:监控系统
用途:安全监控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要求:彩色日夜转换摄像机:彩色600线、最低照度0.00002Lux;高速智能球形摄像机:600线,彩色最低照度0.0007Lux,黑白最低照度0.00007Lux,43倍光学变焦,焦距3.2mm-138.5mm;室内日/夜半球摄像机:彩色600线、最低照度0.000023Lux,内置2.8~11mm自动光圈镜头;16路音视频数字硬盘录像机:硬盘配置:3000GB。
主要设备:彩色日夜转换摄像机,高速智能球形摄像机、16路音视频数字硬盘录像机[
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200万元
主要产品: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主机、光端机、防雷器
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交货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广州市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年年审。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若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明文件)。(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2、 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近2007年以来具有实施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三个(含)以上经验,并提供相应合同的关键页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
7、 投标人投标时出具承诺函承诺:承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如获中标资格能向采购人提供主要产品的原厂供货确认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8、 投标人在广州市或邻近地区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获中标,将在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在广州市或邻近地区建立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9、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8月27日,8:30—17:00(办公时间内)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楼810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Ø现场报名购买(不办理邮寄),凭下列文件原件报名:1、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壹级资质证书;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3、国家保密局颁发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4、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Ø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9日,9:30
3、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因场地有限,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采购中心具体位置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心简介’栏目的‘联系我们’(http://www.gpcgd.com/lxwm/index.ht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卢/吴先生、胡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31/33,6279 168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 7411
E-mail: gdgpc@yahoo.com.cn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联系电话:020-62787477
传真:020-62787482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本邀请函条款(一)
2、 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帐号详见《投标资料表》);
3、 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七)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八)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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