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嘉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1003017T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嘉兴市区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10)第 30 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嘉兴市区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 标段 | 采购内容 |
1 | 标段一 |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南湖区环境保护局、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平湖市环境保护局、桐乡市环境保护局等5个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 |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南湖区环境保护局、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平湖市环境保护局、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等6个管理区域内已安装并已与各级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联网的水、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点的运行维护 | ||
2 | 标段二 | 海宁市环境保护局、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等2个环境监控中心运行维护 |
海宁市环境保护局、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等2个管理区域内已安装并已与各级环保局环境监控中心联网的水、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点的运行维护 |
上述两标段运行维护的工作期限为:2011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同类型案例业绩,并提供类似工作业绩证明
(3)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气)正式】;
(4)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主、副投标人均须满足本项目投标人特定要求中的条款(3)内容,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
(5)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主要分析设备厂商特约维修站资质(本项目主要分析仪器厂商为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具备实施本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7)承诺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8)售后服务网点在本市或承诺中标后在本市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8 月 26 日至2010年 9月 3 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类)(水、气)正式》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同类型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特约维修站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0年 9 月 17 日 9:30 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
单位全称: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19—39990104004155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0年9 月 17 日9: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0年 9 月17日 9时30 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授权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xzbtb.gov.cn/jxggzyjyzx/)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董棋 ;联系电话:0573-82159869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远胜;联系电话:0573-83966305 传真:0573-8251203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031217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年 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