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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文化局音响和乐器设备采购

2010-08-30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宛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局委托,就其文化站所需的音响和乐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或报价。

  一、项目编号:NYWCXJ2010--22

  二、项目名称:宛城区文化局音响和乐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一标段: 音响设备一批(推荐品牌及规格型号见询价文件)

  二标段: 乐器一批 (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推荐品牌

规格或型号

单位

总数

1

 

(任选一个品牌)

电子钢琴

美德理(深圳)

DP180

4

电子钢琴

卡西欧(上海)

130

4

电子钢琴

红叶(上海)

K88B

4

2

 

(任选一个品牌)

电吉他

Johnson(上海)

规格41电箱

4

电吉他

珠江

2602A

4

电吉他

红棉

EG7B

4

3

 

(任选一个品牌)

手风琴

金杯

120(进口簧片)

4

手风琴

百乐

5-131

4

手风琴

鹦鹉

120B四排音873

4

4

大鼓

 

直径80公分

4

5

威风锣鼓

 

12

140

6

电子琴

YAMAHA  DGX-505

 

7

7

锣、

 

一组大约8斤半

左右

14组共119

  

 

 

 

 

 

 

 

 

 

四、询价文件售价: 一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二标段直接一次性密封报价。

  五、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0年8月30日至9月3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5:00~18:00;南阳市宛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南阳市工农北路64号宛城区财政局一楼)。

  六、开标或报价时间: 一标段: 2010年9月7日 上午9:00。

  二标段报价时间2010年9月3日 下午4:00前。

  七、开标或报价地点:一标段:在宛城区财政局东五楼会议室。

  二标段报价在宛城区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投标或报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二标段报价须知

  1、报价为不得更改的一次性报价。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南阳城区内目的地交货价,报价含税金、运输、安装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必须注明供货时间。

  2、标价时须注明售后服务承诺。

  3、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电子钢琴、电吉他和手风琴从推荐品牌中任选一种报价。

  十、投标报名或报价时请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一、项目负责人: 肖女士 0377—63595315

  南阳市宛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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