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会议厅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BZCHH2010—17号
二、招标项目:会议厅设备
三、招标内容:会议扩声系统、会议发言系统、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办公家具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固定经营场所。
10、能提供稳定可靠、快捷的售后服务,且必须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
11、投标人必须为整包投标,所以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
12、投标人必须独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领取、送达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0年8 月31 日—2010年9 月 17日(节假日休息)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10年 9月 20 日(星期一 ) 上午10:00
地 点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科(新城区丁香路2号呼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512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0年9 月 20日(星期一 )上午10:00
地 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7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丁香路支行
帐号:003101201110111561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红英 王波
联系电话: 0471—4669352 0471-4669372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相关资料: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购买招标书时请携带U盘或电子邮箱号。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科
2010年8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