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辽宁省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CG(P)20100480
三、采 购 人:辽宁省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五、采购内容: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六、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沈阳市安防设施设计施工等级达标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审查及发售: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即日起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304房间报名,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0年9月2日北京时间14:00时。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询价采购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出席会议。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李 锋
电 话:024-23388368 23389068
传 真:024-23388491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