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 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897号
联系方式:0531-85082299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57号
联系方式:0531-66603114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系统升级改造(A包)
JNCZGK-2010-029A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系统升级改造(A包)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A包投标供应商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在投标时出具所投大屏幕显示系统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制式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所投产品厂商注册资金≥10000万,以加盖公章(红章)的本年度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在国内有3个以上DLP显示大屏的成功业绩(使用单位证明,须提供项目名称、项目完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法)。※※详细提供所投50英寸DLP显示单元、图形拼接控制器和大屏幕管理软件的功能、配置、厂商等详细信息;要求为同一品牌产品;※※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型号的投影显示单元获得CB认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以备查证;※※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所选择的投影机芯、50英寸DLP一体化背投箱体显示单元具体型号、外置图形拼接控制器必须获得有效的CCC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投影单元和拼接处理器3C证书原件以备查证※※投影单元或拼墙系统结构通过八烈度以上(含)抗震检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以备查证。※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为方便见证律师审验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文件,请投标人另外单独准备一套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密封,在封面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在投标人投标的同时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交见证律师备查。(所有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验证时间:2010年09月21日上午9:00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独密封的资格、资质文件,交见证律师审验。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17日
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金部
联系电话:0531-66603128
标书工本费: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七、接受投标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8:30—9: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西门门岗北区
九、标书论证制作负责人:宋 涛
联系电话:0531-66603114
传 真:0531-66603114
邮 编:250098
十、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研(统一调研时间:2010年9月15日上午9点),并根据调研情况撰写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在投标时出具调研确认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