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78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日照市新市区五莲路中段(广电大厦北侧、老兵酒店西50米)
联系电话:0633-8011869、15315938292
传真:0633—8011869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王府支行
帐 号:37001715736050000924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
2、项目编号:WT-RZCG2010-1110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日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本次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货物分解后进行响应。
五、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或等额外币。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所投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设备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生产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该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供应商所选用的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设备必须通过CE、FCC认证。
5、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0年9月1日至9月2日, 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新市区五莲路中段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
3、售价:150元/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9月3日16:30
八、开标日期:2010年9月3日16:30
开标地点:日照嘉豪商务酒店(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三楼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沈友旗
联系电话:0633——8011869、15315938292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