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台式电脑、复印机及投影机采购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0年8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pcgd.com)上发布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台式电脑、复印机及投影机(项目编号:GPCGD102175HG092J)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应更正的事项:
1、招标文件下册《评标办法》中的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2、招标文件下册《用户需求书》包2数码复印机的第(12)及(14)项技术参数。
(二)、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下册《评标办法》中的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修改为:
包1: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 重 | 40% | 20% | 40% |
包2: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 重 | 50% | 20% | 30% |
2、招标文件下册《用户需求书》包2数码复印机的第(12)技术参数修改为:“具有扫描、打印功能,扫描物理分辨率600dpi×600dpi或以上,打印物理分辨率1200dpi×1200dpi或以上”。
去掉第(14)项技术参数“其他要求:投标设备要求使用成本低,投标人要在投标文件中对投标机器的年使用成本进行说明”的所有内容。
(三)、其他说明
1、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020-83301107)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2、如投标人不同意按招标文件原规定的时间开标,请于2010年9月2日下午16:00前将不同意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或传真到我中心。如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提出异议,则视同投标人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我中心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执行。
3、投标人回传格式(须签收盖章):
我司已收到GPCGD102175HG092J更正公告(1),共2页,并同意按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
签收处:
公司盖章: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
电话: /传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洪先生/胡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电话:020-62791625/1686 传真: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9月1日